本协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单位会员均以单位负责人或由其委派的人员作为该单位会员的代表人。如有变更,应由单位新的负责人或其委派的人员接替,并及时告知协会秘书处。 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一)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二)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依法经营,热心医药事业的发展;
(四)自觉履行本会章程规定的会员义务;
(五)泉州地区医药行业同业企业以及其他相关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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