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会会员为单位会员。
单位会员均以单位负责人或由其委派的人员作为该单位会员的代表人。如有变更,应由单位新的负责人或其委派的人员接替,并及时告知协会秘书处。
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一)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二)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依法经营,热心医药事业的发展;
(四)自觉履行本会章程规定的会员义务;
(五)泉州地区医药行业同业企业以及其他相关经济组织。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可请求本会协助举办讲座;
(五)论文和著作优先在本会刊物上刊登;
(六)在本会支持下开展研究工作,在本会帮助下推广研究成果;
(七)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接受本会委托的工作;
(七)自觉遵守本会的“行规行约”,严格自律,维护行业共同利益。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决通过,可予以除名。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1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1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会费收取标准
会长单位: 30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
理事单位:5000元/年
会员单位: 2000元/年
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
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每年1月20日前一次性缴足下年会费;每年7月1日后入会的,按当年会费的一半金额缴纳。
缴纳方式为支票、现金或汇入本会帐户。
户名:泉州市医药行业协会
开户行:13512801040005219
帐 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高新园区支行
有关会员入会的其他有关问题,请咨询协会秘书处。
泉州市医药行业协会
电 话:0595-22490082 传 真:******* 邮 箱:wubinbin@qzpp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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